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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类协会活动章程
第一条:本协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以国家各项
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章程制度来规范协会运作,在学校相关部门的领导和管理下,通过在校
内外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实践性、交流性活动,以及对会员尽心的辅导,旨在锻炼会员竞
技运动方面的技能,培养身体素质优秀的预备警官。
第二条:会员入会条件:系警专在校学生,学习努力、自律能力强、积极上进、有竞技运动
方面爱好和特长、渴望在此方面有所提高或渴望在协会内接受各种锻炼。愿意服从协会管理
并自愿为协会贡献力量者,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三条:本协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 了解协会相关事务;
2、 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
3、 具备协会会员档案和相关证明;
4、 对协会开展活动和协会的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5、 对协会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
6、 共同享有协会取得的各项荣誉;
7、 可直接参加学校各种运动代表队的竞选;
第四条:本协会会员须履行以下义务:
1、 严格遵守协会章程;
2、 配合参与各项活动,并遵守有关纪律要求;
3、 积极参与协会的建设和发展事务;
4、 主动开展自我学习和相互学习;
5、 接受协会对自身工作的监督和评议。
第五条:主席团设主席1名,统筹管理协会一切相关事宜:设副主席2名,协助主席管理协会各
个部门。主席团在学校领导、校团委、校学生会兴趣指导部及相关老师的指导下,统一负责
协会的活动安排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主席团下设:秘书处(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1名)活动策划部(部长1名,副部长2名);篮球部(部长1名,副部长2名);足球部(部长1名,副部长2名)。分别负责协会日常
运作。
第七条:本协会活动主要有以下形式进行:
1、 每周组织2次训练,并由专业老师指导。
2、 组织各种小型训练赛。
3、 与校内各社团联系安排联谊活动,并与其它高校组织联谊比赛。
4、 协助学校一些竞技比赛的开展。
第八条:管理制度:
1、 每次活动严格考勤,不得无故迟到和缺席。
2、 每期期末根据会员参加各种比赛和平时训练的综合情况评出“优秀会员”,名额不超过协会
总人数的10%。
3、 本社团每年将进行换届选举,采取民主选举制度产生新一届干部。
4、 协会成员应对干部进行监督,不合格者坚决取缔。
第九条:财务安排:
1、 经费来源:校团委支出经费;外部赞助资金。
2、
经费使用安排:活动资金由活动策划部在活动前向校团委申报活动所需经费总数,并登
记注册,由校团委审查,批准后拨发;外部赞助资金由协会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定期向校团
委上报资金安排及相关用途(并附支出发票)。
备注
1、 本章程从本协会成立起正式有效施行。
2、 本章程条款内容适用于本协会所有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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