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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宣传队
简 介 近年来,泸州市一些地方毒品泛滥,贩毒、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家庭和睦。禁绝毒品、铲除毒品、肃清毒害,是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全国人民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决策,是广大人民群众迫切愿望。为扼制日益猖獗的毒品犯罪,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毒品的认识,让广大青少年及早树立“拒毒”意识, 四川警察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站在校团委、校缉毒教研室及泸州市各级禁毒部门的指导下于2005年4月正式策划筹建“四川警察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站禁毒宣传队”。 队 规 一、为适应工作,以及规范队员言行,制定本规则。 二、本队队员要本着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在外出宣传期间,需遵守学校各项纪律,积极维护我校形象,全力展示我校学生精神风貌。 三、各队队员在外出宣传期间需听从队长以及其他学生干部的的合理安排,严禁未经允许私自离队,若确需离队,需向队长或带队学生干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队,否则给予警告或开除出队的处分。 四、队员在宣传期间要尽心尽力为群众宣传,让群众充分了解毒品危害,为消除毒品危害贡献自己的力量。 五、队长必须全力为大家服务,做好带头模范作用,实行队长、班长、队员三向考核。 六、实行队内奖惩条例,对有突出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对严重违反队规这,实行队内警告,严重警告直至队内除名的处分。 七、严格考勤制度。对于二次无故不到者,应给予警告直至队内除名的处分,若有事确需请假者,需具备书面手续。 人员选拔方式 一、首先征求参加禁毒宣传培训同学意见,如若愿意参加入禁毒宣传队,则进入。 二、进入单个同学的面试。 三、进行面试合格的会员的考试,试题不宜过难,应从最基础的知识进行考察。 四、再次对面试合格的同学进行一次基础知识培训。 干部选拔原则 一、禁毒宣传队设大队长一名,下设若干个队,每队设队长、副队长各一名,每队队员10-12人。
二、大队长、队长的产生,可通过考核产生,先经过口才、组织管理、毒品知识掌握程度,竞选上队长,再从若干个队长中由民主投票选举产生大队长一名。该队长职务由所在队副队长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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