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生活制度
一.起床
星期一至星期六起床时间为6:15,听到起床信号立即起床,根据早操内容按规定着装,迅速做好出操准备,到住地门口集合,带到出操地点。
二. 早操
星期一至星期六为出操时间,具体时间为6:30-7:00。除患病者经大队长同意的外,其余人员均须参加早操,半休伤病者必须到场视操(见习)。
听到出操信号后,向值班中队长报告,值班中队长整队后下达早操内容及安排指令,然后由中队长具体组织实施。听到收操信号后方可收操。收操前值班中队长要对当天早操情况进行讲评。讲评完毕后,将队伍带回住地再行解散。
早操内容分为队列训练、体能训练等,如遇雨,6:15起床后整理内务。
三. 整理内务和洗漱
早操和午休结束后,学员应抓紧时间整理内务和洗漱,大队干部每天必须检查学员的内务情况,保证内务整洁规范。
四. 就餐
学员就餐应做到文明、有序、卫生。
五. 课前集合和上课
(一)学员课前应根据当日的课程内容做好相应的准备,每周星期一至星期六上下午第一节课上课前5分钟,各学员中队组织学员在住地整队集合,检查人数和着装,安静有序地带到教室或训练场地;
(二)学员中队应认真落实学员上课考勤制度,由中队长统一考勤,考勤情况列为学员考核评定的重要内容;
(三)上课信号发出后,当授课教官进入教室或队列前时,值班中队长或中队长应立即发出“起立”或“立正”口令,向授课教官行举手礼并报告。报告词:“教官同志,×(大队)中队应到××人,实到××人(未到人数原因),请指示,中队长×××”。待教官还礼指示后,由值班中队长或中队长下达“坐下”或“稍息”口令。如遇基地领导或上级领导到场,应由授课教官向领导报告;
(四)学员应遵守课堂纪律,坐姿端正,认真听课,做好笔记,保持课堂内安静的学习环境。实验课和训练课要精心操作,爱护器材和武器装备;
(五)室内听到下课信号后,教官宣布“下课”,中队长立即发出“起立”的口令,全体学员向教官行注目礼,待教官还礼后即行下课。实验课和训练课后,须及时检查器材、装备,清理现场。
(六)上午或下午最后一节课结束后,在训练地或教学楼下由值班中队长或中队长整队集合带回住地再行解散。途中应步伐整齐。
六. 午休
午休时间学员应在寝室休息,保持安静,不得私自外出,不得进行其他活动。
七. 课外活动
下午第四节课后为课外活动时间,课外活动主要进行文体活动和处理个人事情。
学员大队、中队、中队应有计划地开展课外活动,组织各种健康、积极向上的活动,以促进校风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八. 晚自习
19:30—21:00为晚自习时间,按照课表安排的内容认真组织进行。
九. 晚点名
星期日19:30,学员必须按时参加晚点名,学员大队、中队应清点学员人数,讲评一周学习、生活、管理等情况,传达上级指示、要求,布置日常工作。晚点名时全体学员必须着警服,点名后学员可在校园内活动,不得出校。
十. 就寝
(一)学员在22:50分钟前应返回寝室做好就寝准备,服装、物品放在规定的位置。中队长清点人数向值班中队长报告登记。
(二)听到熄灯号声学员应立即就寝,不得再进行洗漱、讲话、打接电话、看电视等活动,保持寝室安静;
十一. 查铺
(一)中队长每晚22:55分到大队长处报告、登记人数;
(二)大队每晚在熄灯前后应查铺,并适时进行讲评;
(三)查铺时应当检查学员在位情况、就寝情况以及寝室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报告,每晚查铺应当做好记录。
请 销 假
基地对学员严格实行定时封闭管理。
一.封闭时间:基地大门每周一至周六昼夜封闭,星期日19:30以后封闭,学员住宿大楼每晚23:00时封闭至次日凌晨6:15。
二.封闭时间以内学员不得擅自出入校门,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须由学员大队批准,并出具出校门专用假条。
按时返校向大队领导或值班中队长销假。
三. 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因病或因特殊情况必须按下列规定和秩序请销假:
(一)请假时由学员填写请假条,半日内由大队长批准,,一日以上由基地领导批准,未按批假权限进行审批的不得离校,否则以旷课论处;
(二)请病假的须由院卫生所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并按批假权限审批;
(三)学员请假后须按时返校销假,不得擅自延假,确因十分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应在假满前申请延假,续假一天由基地领导领导批准,返校办理补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
(四)学员请假应如实反映情况,凡采用编造事实或经查证与请假理由不符的,除以旷课论处外,还要给予相应的处理。
内务卫生
一. 床上
学员必须使用统一配置的棉被、床单。棉被按“横三竖四”折叠方正,放在床尾一端,枕头放在床头一端。
二. 床下
暖瓶、水桶、脸盆根据寝室具体情况由中队统一安排摆放位置。
三. 衣柜
基地配制的衣柜必须放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动,平时所用换洗衣物挂放在衣柜内。
四. 洗漱台
毛巾统一对折挂在洗漱台上方的横杆上,摆放整齐;
洗漱台第二层放置漱口杯、牙具等洗漱用具;
地下一层放置鞋子,但每人不得超过两双。多余的鞋放在床下的抽屉内。
五.桌子
桌子抽屉放置本人的书籍、笔记本或其他物品;
桌子上不得再摆放其他物品。
六. 床头柜
床头柜上放置水杯,每人只能放置一个;
床头柜内放置本人其它物品。
学员违纪扣分标准和处理办法
一. 扣分标准:
(一).病事假:一节课扣1分。
(二)超假:一次扣2分。
(三)旷操: 一次扣3分。
(四)旷课: 一节课扣5分。
(五)不参加集体活动: 一次扣5分。
(六)迟到早退: 一次扣2分。
(七)不按时就寝影响他人休息: 一次扣2分。
(八)深夜不归或在外住宿: 一次扣10分。
(九)上课、训练期间手机鸣响或打接电话: 一次扣2 分。
(十)打架、赌博: 一次扣20分。
(十一)不服从管理:根据情节一次扣5-10分。
(十二)违反警容风纪规定: 一次扣2分。
(十三)在上课期间教室、训练场馆内吸烟: 一次扣2分。
(十四)内务不符合标准:一次扣2分。
(十五)故意损坏公物: 一次扣10分。
(十六)乱扔垃圾:一次扣2分。
(十七)考试违纪:一次扣10分。
(十八)考试作弊:一次扣20分。
二.处理办法:
(一)被扣上10分的,由大队干部给予诫免谈话。
(二)被扣上20分者,取消培训资格,退回选送单位。
(三)在培训期间,病事假超过3天的,退回选送单位。